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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岷江新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 2022-06-21
宜宾市岷江新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1 18:19:57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岷江新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111-511502-04-01-983563】FGQB-022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翠富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111-511502-04-01-983563】FGQB-022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军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岷江新区。
  2.2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约400亩,本次仅实施320亩,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69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139000㎡,地下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0㎡。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及招标具体要求为准。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设计工作内容包括:
  完成本标段内全部工程建设内容的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图设计、室外附属及景观设计、室内精装饰设计(含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建筑外立面专项深化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及有关报批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5施工工作内容包括:
  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变配电工程、室外附属、景观工程及设施设备采购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2.6计划工期:项目总工期680日历天(具体时间节点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其中第一批交付:1#、2#、3#、4#楼、1#运动场及该区域的室外总坪景观等,约410日历天,须于2023年8月25日前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并保障顺利办学;在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前提下,其中含施工图设计工期112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2.7标段划分:EPC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8项目总投资:148002.94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8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或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类)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工程建设费(或施工工程费)不低于8亿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或建筑总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为保障项目建设,投标单位可联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出资企业(含金融投资机构等)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6-22 00:00 至 2022-06-27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7-12 10: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7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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