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司法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通县司法局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第二次)
三、 采购项目编号:大政采竞磋(货物)2025-19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2025年11月17日
七、 预算总金额: 9800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马锡铎,郑翔宇,孔燕芳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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