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教育矫治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戒发〔2024〕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禁毒戒毒法治宣传工作,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市强戒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禁毒戒毒防艾宣传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宣传服务 (目录代码A0801文化公共服务——文化艺术创作、表演及交流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戒毒工作宣传视频拍摄、剪辑、配音和电视、网络媒体,新闻宣传服务。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戒毒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教育矫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大昆明戒毒防艾工作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大众戒毒常识普及程度,立足昆明市禁毒防艾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做好禁毒戒毒防艾宣传教育和宣传服务工作。在2024年内完成此项工作,进一步加强戒毒宣传工作,服务法治昆明、平安昆明大局。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35,000.00元(叁万伍仟元)。
(二)资金来源:上级补助经费。
五、 承接标准
委托具有视频拍摄、剪辑、配音及文化交流和推广资质的机构开展服务。
六、 目标要求
满足项目顺利实施,确保戒毒宣传服务项目依法依规实施。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 响应方式
公示期为2024年5月9日至5月13日(5天),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5月13日前报名响应。
联系人:毛老师 电话:0871-6745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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