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含山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 | |
项目编号 | 皖E1-13-2022-5383 | |
标段名称 | 含山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 | |
标段编号 | 皖E1-13-2022-5383001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发改投资〔2020〕345号) | |
项目统一代码 | 2210-340522-04-05-670346 | |
招标人 | 名称 | 含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地址 | 含山县环峰镇望梅路西侧花园小区东南角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超 0555-433690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恒信腾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含山县环峰镇望梅路11号 | |
联系人及电话 | 石荣华 1350051382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1/10 9:00:00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龙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设计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施工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展馆资质: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 | |
投标价(元)/费率(%) | 2687800.0元 |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 工程总负责人:孙波(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毛武(建筑工程中级职称)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孙波(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 |
工程总负责人:证书编号:浙233212201567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ZC3301202116600 施工部分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浙233212201567 | ||
工期(天)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1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合计总工期1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
备注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公示期为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刁节桃,联系电话:0555-4327519。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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