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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昌吉州阜康市天山天池5a级景区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生态教育基地水车修复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2-06-28

项目概况

昌吉州阜康市天山天池5A级景区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生态教育基地水车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4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Y-2022-0627-CG-001

项目名称:昌吉州阜康市天山天池5A级景区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生态教育基地水车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612744.7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昌吉州阜康市天山天池5A级景区基础设施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生态教育基地水车修复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8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对生态教育基地处瀑布、水车等景观进行修复(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2)(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8日2022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5室

方式:线下获取,现场购买 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3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青年南路73号青年壹号大厦A座13楼13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30000元整;
(1)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供应商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延安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402885000387、开户行账号:806040112010105626427)。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供应商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磋商保证金缴纳手续,磋商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磋商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磋商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2年6月28日10:00时-2022年7月14日16:30时)
(2)领取文件时须携带: 法定代表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购买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留存。(携带原件备查)。以上证件及资料提供不齐全者,将不予发放磋商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响应。 注:领取磋商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查验结果为准。
(3)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

地 址:阜康市天山天池游客集散中心

联系方式:13689930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天佑桃源新城31号楼2单元102室

联系方式:18139000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娜

电 话:181390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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