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华庐楼(福州古厝检察保护教育基地)托管服务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 ||
行政区域 | 晋安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21日 12:0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9.16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董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6216625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南路28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叶先生,0591-620262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董婷0591-86216625 |
项目概况
华庐楼(福州古厝检察保护教育基地)托管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TP)20221256
项目名称:华庐楼(福州古厝检察保护教育基地)托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1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1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谈判保证金 |
1 | 1-1 | 华庐楼(“福州古厝”检察保护教育基地)托管服务 | 1年 | 291600 | 否 | 291600 | 2916 |
简要服务要求:全面负责展馆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承担文物点安全保护责任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谈判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一旦核实不具有真实性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取消供应商采购资格。。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将被拒绝。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1日 至2022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南路288号
联系方式:叶先生,0591-620262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弘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68号金源大广场西区8层L(05)单元
联系方式:董婷0591-86216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婷
电 话: 0591-86216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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