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招标公告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教育集团
Bidding procurement
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活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积极心态、健康体魄、耐挫人格、厚实学力、传统美德、环球视野、首创精神、实践能力,审美情趣的有社会责任感的未来公民,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我校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经研究由家长代表、学校代表组成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招标小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各单位积极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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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华东师范大学附属深圳龙华学校教育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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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时间
小学:1-4年级11月底12月初
注:具体时间需结合天气变化以实际安排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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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年级、主题及人数
1.本次招标为2个标段,一、二年级1个标段,三、四年级1个标段。
2.以学生及家长自愿参加为原则,实际参加人数以师生报名人数为准。
3.各标段各年级主题内容及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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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需具有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资质(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经营范围或供应商提供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教育局)的批复为准。
3.要有符合活动要求的基地或场所,自营基地优先。所推荐的场所或基地需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安全性高。
4.投标人具有为自己公司购买保险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责任险保单,且须为每位参加活动的师生购买保险,要求购买学生意外保险不少于100万元,医疗险不少于10万元,并提供承保单位的有效证件。
5.活动期间用车保证选择有资质的车队。所选派的驾驶员必须是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的优秀司乘人员,车辆必须是年审未到期且车况良好的车辆。车辆必须完成购置交强险和商业险等相关完备手续(重点查验车辆行驶证及经营范围、司机驾驶证、五不租落实情况等)。
6.提供的餐饮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及食品质量的要求标准,由有资质的正规餐饮公司提供,并提交餐饮公司的证照。餐饮菜单、收费标准及如何配送等要在标书上列明。
7.社会实践突出研学性质,制定具体的研学方案,学生人手一册研学任务单,要求版画设计美观正向,任务单要含研学目标、研学路线、研学背景、研学任务、学习成果、延伸拓展、研学评价等内容。
8.要有本公司在职并符合活动要求的带队老师,教官和带队经验丰富的老师优先安排。要求1-2年级每每班至少配备4名带队老师,3--5年级每班至少配备3名带队老师。每个年级配备1名医护人员和2名随队摄影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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