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先进疗休养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先进疗休养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JSTCC2500513850
三、项目情况:
1、项目内容:浙江丽水和江西景德镇五天四晚疗休养服务,包括休息疗养、康复治疗、座谈交流、参观考察以及文体活动等。参观考察包括革命传统教育基地、金融主题实践活动、行业发展创新成果、现代先进企业、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有意义的博物馆、纪念馆等。
2、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人。
3、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底。
4、最高限价:单人单次限价3000元,总报价最高限价为72.6万元。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投标人及所报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本项目的服务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服务项目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 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8. 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 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 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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