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委托,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组织莆田市秀屿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各潜在供应商参加报价。
1、项目编号: 闽远悦招字[2022] 106号
2、询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询价文件第四章》。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包:1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询价通知书第六章。
5、报名
5.1报名期限:2022年 09 月 22 日 至 2022 年 09 月 26 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6. 1上门报名:即供应商直接到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 2邮件方式报名:即投标人先将标书费和邮购费转账或电汇到指定账户(开户名--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莆田涵江支行,账号—145020100100227810 ;)再将转账或电汇的银行回单、报名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手机、E-mail、报名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发邮件(8333290@qq.com)至我司,我司再将招标文件通过快递或发电子邮件方式邮寄给报名人。
6.3、询价通知书售价:0元。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09 月 27 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将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送达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振园路58号三楼开标室 ,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8、询价时间及地点:2022年 09 月 27 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地点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振园路58号三楼开标室 。
9、公告期限
9.1询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
联系人: 小郑
联系电话: 0594-5890576
代理机构: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振园路58号3楼
联系人:小林
联系方法:18206037888
附1:账户信息
询价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莆田涵江支行 |
银行账号: 145020100100227810; |
特别提示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询价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合同包:***)的询价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询价保证金 | |||||
一 |
| 254800 | 2548 |
采购人: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盖章)
代理机构: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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