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闽江数字贸易走廊推介大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FZSC040
项目名称:2025闽江数字贸易走廊推介大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 (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采购要求 |
1 | 2025闽江数字贸易走廊推介大会服务项目 | 1项 | 470000 | 0 |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
备注:1、供应商可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合同授予以合同包为单位。 2、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验收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对供应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注: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无须提供授权书)(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须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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