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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监察留置警示教育基地开办采购布草及窗帘更正公告

· 2022-09-02
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监察留置警示教育基地开办采购布草及窗帘更正公告

2022年09月02日 03: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监察留置警示教育基地开办采购布草及窗帘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行政区域沈阳市公告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3:30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5日更正日期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媛媛、魏海峰、郑连峰、王超、马帅、任彩侠、张凌
项目联系电话024-31325617
采购单位沈阳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67987303
代理机构名称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325617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监察留置警示教育基地开办采购布草及窗帘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2-08-16 至 2022-08-22
撰写单位: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监察留置警示教育基地开办采购布草及窗帘)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2-210100-0520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监察留置警示教育基地开办采购布草及窗帘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项目名称: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监察留置警示教育基地开办采购布草及窗帘
项目编号:JH22-210100-05207
更正事项:
一、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附件3评分细则/价格部分/投标报价
(1)更正前: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0分。
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3.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更正后: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2分。
2.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2。
3.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附件3评分细则/商务部分/财务状况
(1)更正前:
提供近两年(2020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每提供一年得1分,满分2分。
说明:
1、如2021年成立,提供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得2分;
2、在投标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得2分;
(2)更正后:
取消此评审项。
三、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2)窗帘/1布帘、2纱帘、3布帘手动滑道、4滑道、5电机、6手动遮阳卷帘、7遮光帘的技术标准均有部分调整,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更正前:2022年09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更正后:2022年09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五、采购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表/11.3样品或演示/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1)更正前:2022年09月0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更正后:2022年09月13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六、请各供应商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08月25日 15时3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供应商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操作教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oHelp。)CA数字证书办理及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2、供应商应在网上按政策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线上报名、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报价、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现场递交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介质形式如: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以下简称“备份文件”)。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电子投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将按照“《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相关规定处理。
5、因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功能更新招标代理公司只能获知报名家数,无法获知投标供应商的详细信息。请各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投标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晓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出现问题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一定要注意检查电子文件的清晰度确保能够清晰可辨,电子版投标文件清晰度过低无法识别可能会导致投标无效,产生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供应商需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导致未能成功解密,将按照“《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相关规定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5号
联系方式: 024-67987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依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54号辽宁物产科贸大厦2028室
联系方式: 024-313256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媛媛、魏海峰、郑连峰、王超、马帅、任彩侠、张凌
电  话: 024-3132561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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